浙江省人大财经委听取关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草案的汇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2-0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为做好审议工作,省人大财经委于2月2日上午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出席会议。

  我省是资源小省、经济大省,煤炭等能源基本依靠外省输入。但同时,我省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品种齐全,资源丰富,具有大规模开发利用的优势和条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既是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此,有关部门提出,尽早制定我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从制度上规范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财经委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针对我省可再生能源种类比较多的实际情况,要突出扶持重点,细化扶持措施,更好地集中力量加以开发利用;二要按照“实用、管用”的要求,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切实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高的实际困难;三是认真研究小流域水电开发、农村地区热能利用等问题,做到可再生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徐森)

来源: 浙江人大网 2012年2月3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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